要求有中级职称; 1、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出财务管理、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董事会、总经理、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在决策与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查阅、检查财务会计资料,监督其日常经济活动; 3、参与拟订和审核重大经营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融资计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经营班子年薪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4、参与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 5、对资产变动和大额资金流动事项实行重点跟踪报告,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资产变动包括:全资、控股企业的改制、兼并、破产、解散、关闭、债务重组、资产转让、贷款担保和资产抵押等。大额资金流动包括:数额较大的资金调拔和现金支付;公司对外举债,担保、发行债券等。 8、定期董事会、总经理报告资产运作、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计划和方案实施情况以及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9、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